2019年3月9日,中共衢州市柯城区委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区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该意见系衢州市出台的首个地方党委支持检察机关推进公益诉讼的文件
《意见》要求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准确把握公益诉讼重点,不断提高公益诉讼水平,确保公益诉讼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作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接受法律监督的自觉性。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人大监督,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以及检察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的工作衔接。着手强化支持保障,营造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良好环境。
《意见》明确全区各行政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协作渠道,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取证核实,要高度重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认真做好公益诉讼应诉工作,积极支持和全力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意见》指出要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人、财、物的支持力度。将行政机关是否积极配合人民检察院调查取证、及时充分履职或纠正违法行为,按时回复检察建议整改情况等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联动协作,大力推进和强化公益诉讼协调保障机制建设。
《意见》的下发,彰显了柯城区委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为柯城区检察院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一步,柯城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的精神,抓住机遇,积极探索、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