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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检察工作新格局,抒写司法为民新篇章 柯城区检察院获最高检集体一等功表彰
时间:2018-12-12  作者:毛迎一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庆祝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暨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
  每四年评选一次的全国检察系统“双先”表彰大会,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最高检联合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最高层次综合性表彰奖励活动,柯城区检察院是此次全国98个被荣记集体一等功的检察院之一。
  柯城区检察院现有在编人员58人,其中员额检察官19人。近年来,该院坚持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为总要求,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主线,全力做强监督主业,拓展检察工作新格局,抒写司法为民新篇章,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以检察工作助力地方发展

  2017年11月,柯城区七里乡某村村民吴某某与同村村民商议,对该村民在村附近山上承包的林木进行采伐。虽然已被明确告知采伐许可的有效期截止同年12月31日,但直至2018年1月,吴某某仍委托他人上山采伐树木。案发后,经过鉴定,吴某某非法砍伐的林木均为杉树,立木蓄积共计28.3832立方米,折合材积18.9119立方米。另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被吴某某非法砍伐的山林共需补种和培育杉树1100株,折算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3508元。
  受理该案后,柯城区检察院一方面向犯罪嫌疑人释法明理,积极履职促成公益赔偿。另一方面对主动履行生态修复赔偿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酌情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使刑事量刑建议与生态赔偿诉求合一。
  最终,该案经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吴某某因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为修复被破坏的森林植被,吴某某还须赔偿生态修复费用3508元。庭审当天,50余位村民参与旁听,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
  为助力衢州绿色发展,柯城区检察院坚持以公益保护为核心,自去年10月成立生态检察部以来,现已办理非法占有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件24人,并积极探索“依法惩处+修复补偿+源头治理+教育预防”一体化监督模式,仅今年就已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5人。
  为做好公益诉讼新职能,该院十分重视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获得了行政执法机关的积极支持配合甚至主动要求开展监督。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该院还积极找准着力点,走上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快车道。一年多来,该院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1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37件。
  为助力衢州打造中国基层治理最优城市,该院率先在全市建立了轻刑案件刑拘直诉快速办理机制,于2018年3月会同柯城区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规定,实现了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依法快速办理,截至目前已办理刑拘直诉案件22件。 做优做强刑事和民事检察工作
  为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和刑事执行检察,着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水平,近年来,柯城区检察院始终对严重刑事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并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行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模式,对未成年人犯罪、职务犯罪、生态环境类犯罪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
  据统计,2018年以来,该院共对刑事案件批准逮捕277件382人,人数同比上升13.01%;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619件888人,同比上升8.03%。

 

  为做强民事行政检察,针对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虚假诉讼多发且较难处置的情况,柯城区检察院在市、区二级院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模式的推动下,积极与法院、公安密切配合,加大了对破产清算、民间借贷等高发领域的虚假诉讼监督力度。

  2018年以来,该院已就13件虚假诉讼案件提请抗诉或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涉案总额930万元,并向公安机关移送或监督立案虚假诉讼9件,对此类行为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效应和打击力度。
  为打造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该院还狠抓廉洁自律工作,狠抓干警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工作中不断探索“8小时外”监督方法和途径,积极构建“思想筑堤+社会扎篱+家庭助廉”三位一体全时段监督体系,并通过编制《柯检礼规》等方式,持续推进清廉检察建设。
  近年来,该院已连续两次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三次获评“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还先后获评全国文明接待室、浙江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浙江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浙江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先进检察集体等荣誉。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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