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动态
柯城区检察院全程监督一名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
时间:2017-12-05  作者:赵岳理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排查社区矫正隐患中,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被撤销缓刑的社区矫正罪犯陈某予以收监执行。 

  2016年8月11日,陈某因开设赌场罪被衢州市柯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2016年10月20日,经衢州市中级法院将陈某改判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但在缓刑期间,陈某不思悔改,于2017年11月14日因吸食冰毒被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民警查获。11月15日,陈某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其行为严重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为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确保社会安定有序,11月28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柯城区司法局提出检察意见,建议柯城区司法局启动收监执行程序。柯城区司法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及时向原审法院提出了对罪犯陈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建议。11月30日,柯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核实后决定对其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同日,陈某被从衢州市拘留所押到衢州市看守所执行收监。 

  近年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监督,及时检查、监督执行机关履行监管职责,并帮助执行机关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实现对监外执行罪犯违法、违规的有效监督。 

 检察长致辞
   欢迎您访问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希望您可以在这里全面了解检察职能,把握检察动态,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的建议。

 主题活动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检察院
正义网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衢州市人民检察院 
法律博客 
法律微博
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406号 邮编:324000 举报电话:12309
版权所有: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