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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求同法”化解邻里纠纷
时间:2018-05-15  作者:熊郑赟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要以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契机,提升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在司法办案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实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就地解决。近日,在柯城区院花园检察室,承办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卢某宣布不起诉决定。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通过检察官的不懈努力,终于得以妥善解决,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矛盾。 

  经查,201784日的下午,被害人王某酒后来到犯罪嫌疑人卢某家中打牌,因打牌敲击桌面的声音过响,王某与卢某发生争吵,后卢某因避免冲突升级来到村委会门口,王某也来到村委会门口,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引发扭打,造成被害人王某的左侧第67肋骨骨折、牙齿损伤等。经法医鉴定,王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认真审阅案卷,详细收集相关信息。了解到该案系被害人酒后冲动引发冲突,双方当事人并无宿怨,认为该案具备刑事和解的基础,如果促进双方和解,有利于修复社会关系。遂采用“三步求同法”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 

  第一步,耐心释法,以理服人。承办人找双方当事人谈心,充分解读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适时阐明和解的有利方面和不和解的后续麻烦,让双方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中立立场和公正态度。被害人王某表示自己当天饮酒后情绪比较激动,事后只记得被人打,具体细节记忆不清晰,若对方赔偿医疗费和康复费用,愿意和解。犯罪嫌疑人卢某则解释是因对方动手在先,自己才打人的,也表示愿意和解,但家庭困难,无力承担一万八千元赔偿款,只想服刑赎罪。了解到双方都有和解意愿后,切实找准化解纠纷的利益平衡点,被害人是想借和解让自己不吃亏,犯罪嫌疑人想和解却心结未解,又力不从心。于是承办人又释法明理,让犯罪嫌疑人放下包袱,争取刑事和解;让被害人知晓自己虽然受伤,但有错在先。        

  第二步,真诚沟通,以情感人。针对当事人的不同诉求和个性特点,充分运用真诚、热情、设身处地等心理咨询技巧,耐心倾听意见,理性、平和、文明地开展交流,赢得他们的信任配合。检察官不厌其烦联系当事人,掏心窝式地拉家常,引导他们换位思考,反复解释邻里关系事关生活质量,赔偿是小事,伤了和气是大事。通过耐心劝解,双方态度都有好转,卢某表示愿意筹钱赔偿,王某也主动要求减少赔偿额,只需赔偿一万元的医药费即可,双方在赔偿额上虽然还有一定差距,但离和解又近了一步。 

  第三步,多方促和,以法育人。在了解双方心理的基础上,承办人围绕案件和解的关键环节,想方设法、主动出击,一方面积极与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村委会联系,约谈双方当事人;另一方面积极发挥群众的作用,通过双方的亲戚朋友多次与当事人交心,多方促和。卢某在众人的劝说下,主动登门道歉,表示要尽力赔偿。王某当即表示谅解,检讨是自己酒后失控才造成这样的后果,伤了邻里和气,以后再不做这样的傻事,考虑到对方经济困难愿意放弃赔偿。终于两人握手言和,达成刑事和解。  

  柯城区院花园检察室自2014年承办辖区内轻伤害案件以来,对于符合刑事和解的案件,发挥基层检察室的联络职能,加强与乡镇人民调解组织、村委会的联系,积极促进刑事和解,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三年多来共达成刑事和解4547人,约占案件受理数的54%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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