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主题
积极贯彻《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奋力抗击疫情,保障促进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双防毒”检察建议
时间安排:2月25、26日
活动内容:深入贯彻落实省院“1号检察建议”。1.与衢州市邮政管理局对接,摸排、了解辖区内寄递行业的架构及经营状况。2.会同衢州市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走访快递公司,发出检察建议,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2309举报宣传资料,并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服务。
责任部门:第二检察部
(二)“组团联企”服务活动
时间安排:全年
活动内容:依托组团企业网格,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精准、高效服务。1.网格联络员会同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逐一走访联系企业,提供口罩、体温测量计等防疫用品,详细了解企业的复工计划、防疫物资储备等情况,并对企业的疫情防控等作具体指导。2.网格联络员按规定开展每日驻企服务,对收集到的企业需求及存在问题按照要求处理或交办。3.组建微信群,及时发布更新省、市相关复工指导性文件以及优惠政策文件。
责任人:网格长、网格专员、网格联络员
(三)“法律体检”服务活动
时间安排:2月20日至3月15日
活动内容:1.对已开展的服务民营企业活动进行全面审视,紧盯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帮助企业解决问题。2.回访联系企业,主要了解相关问题是否解决,对未解决的问题继续跟踪了解、给出解决方案,并听取企业对“法律体检”工作的意见、建议。3.成立应用推广工作小组,向企业推广“浙江检察”APP线上办事服务平台。
责任部门:第一、第二、第四、第六检察部
(四)“以案释法”宣传活动
时间安排:2月20日至3月15日
活动内容:1. 对2017-2019年办理的涉及非公经济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形成《柯城检察非公经济领域刑事检察专题报告》。2.汇编、发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典型案事例。
责任部门:第一、第二、第四、第六检察部
三、相关要求
1.提高站位,加强领导。本次主题日活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的重要举措,各责任部门要以更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周密安排,责任到人。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主题日活动的宣传报道,结合活动主题,选择本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中的亮点、特色,提炼工作成效,充分利用电视(台)、报纸和网络等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3.注重安全防护。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责任部门在开展主题日活动时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切实用好“网络视频”等工具,严防疫情感染风险。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