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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院首个检律庭审巡查案件开庭
时间:2017-09-19  作者:叶蕾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柯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作为本院首个检律庭审巡查案件,于9月15日在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何丹、叶蕾出庭支出公诉。 

  上午,由衢州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李根福、公诉一处副处长周莹、江山市人民检察院专职委员徐忠培、衢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朱爱斌以及律师协会郁俭、徐干杭等人组成的巡查组来到柯城区法院,参加庭审观摩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多次提出对本案罪名及事故责任认定持异议,公诉人通过具有针对性的法庭讯问及有理有据的法庭辩论进一步论证本案定罪系有证可循、有法可依。 

  庭后,巡查组成员、公诉人、辩护律师就庭审情况在本院召开评议会。巡查组成员积极发表各自观点,既充分肯定了公诉人能根据庭审中被告人及辩护律师提出的各类辩解及时作出具有针对性的讯问和答辩的能力,做到紧扣指控,层层递进,同时也对法律文书制作及庭审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如何进一步推动检律良性互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市检专委李根福在评议中表示,“本案看似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但控辩双方都展示出各自优异的法律功底,整个庭审展现给大家的是一种“老公诉人”与“老辩护人”较量的感觉。检律巡查庭机制通过庭审观摩、庭后评议,充分展示了检察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发展趋势。今后应更进一步保证机制的常态化,以此提高案件质量,提升公诉人、律师职业素养和技能。” 

  作为提高案件质量、共同推动建立良性互动新型检律关系的举措之一,浙江省检察院和浙江省律师协会创建了检律庭审巡查机制,通过成立检律庭审巡查组,巡查、评议公诉人、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出庭行为,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遵守司法利益,树立司法形象。通过资源互通、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检律互信互利、共荣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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