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柯城区检察院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柯城区检察院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并对其负责。
2. 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对刑事犯罪案件、同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
4.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开展刑事执行监督、控告申诉检察等。
5.开展民事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办理民事申诉案件等。
6.开展对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行政申诉案件等。
7.开展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公益诉讼申诉案件等。
8.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
9.按照任免审批权限,协同区委管理、考核干部,根据《检察官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任免事项。
10.负责本院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对司法警察的警衔申报和管理工作。
12.贯彻检察工作方针,确定和部署全区检察工作任务。
13.负责其它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柯城区检察院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二、2023年柯城区检察院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柯城区检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028.23万元。
(二)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收入预算3028.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7.52万元,增长1.9%,主要是科学技术项目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205.17万元,占6.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3.06万元,占93.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三)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支出预算3028.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7.52万元,增长1.9%,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93.8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5.86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0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78.37万元,占71.9%;日常公用支出257.39万元,占8.5%;项目支出592.47万元,占19.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柯城区检察院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28.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028.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093.8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05.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07万元。
(五)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8.2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7.52万元,增长1.9%,主要是科学技术项目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万元,占0.1%;公共安全(类)支出2093.87万元,占69.1%;科学技术(类)支出405.86万元,占13.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7.94万元,占7.9%;卫生健康(类)支出93.49万元,占3.1%;住房保障(类)支出195.07万元,占6.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1465.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443.9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184.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检察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405.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5.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2.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2.0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7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7.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5.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435.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7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57.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
(七)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柯城区检察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3万元,下降 16.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单位)实际的需求安排该项经费,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83万元,下降72.9%。主要用于接待各基层检察院公务活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餐”节省同市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单位)实际的需求安排该项经费,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部门(单位)实际的需求安排该项经费,同时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柯城区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7.3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4.52万元,下降59.3%,主要是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统计口径中不包含单位编外人员的劳务派遣和直聘人员的经费支出而2022机关运行经费劳务费的统计口径中包含。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柯城区检察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4.7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柯城区检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柯城区检察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2.47万元,一级项目4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检察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