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检察工作的征程中,柯城区检察院紧扣高质效办案履职要求,探索建立“三个典型”工作法,着力打造典型案例、典型经验、先进典型“三个一”工程,以“典”带面、以“典”破局,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抓强先进典型培塑:树立学习标杆
先进典型是检察队伍中的优秀代表,是有形的正能量、鲜活的价值观。柯城区院以业务竞赛为契机,组建战队开展竞赛,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和综合培训,力争培塑更多业务标兵、办案能手。通过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为全体检察人员提供学习的榜样、行为的楷模和追赶的目标,激励大家在各自岗位上积极进取,汇聚成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
二、抓优典型案例培育:夯实公正基础
案例是检察工作的生动注脚,是司法公正的直观体现。柯城区院将案例培育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院重点工作,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健全案例培树机制,引导各部门主动挖掘具备典型案例潜质的“种子”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育。通过典型案例的培育,提升办案质量,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检察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三、抓实典型经验打造:提升创新水平
典型经验是检察工作智慧的结晶,是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柯城区院立足地区资源禀赋和本院检察工作实际,探索“一部一品”典型经验工作模式,以部门、条线为单位,向内挖掘自身优势,奠定培育基础。按照“挖掘打磨、培树壮大、示范引领”总体思路,努力提炼总结更多具有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争/先/创/优
近年来,柯城检察院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核心,以重大法律监督案件办理为导向,培塑了全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绩突出个人、全省检察机关公文写作竞赛标兵、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一批先进典型,研发的“检警+”应用入选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检察改革典型事例,多个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三个典型”工作法是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柯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创新为驱动,以实效为导向,持续深化“三个典型”建设,不断探索检察工作新路径,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