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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1-02-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区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市委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和区委打造四个区重大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九届四次会议决议,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全力保障大局,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创新创亮,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检察助力更高质量发展 

  助力打赢抗疫阻击战。面对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全院干警迅速主动投身战役一线,检察蓝化身志愿红,在大战大考中践行检察人的初心使命。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妨害疫情防控各类犯罪56人,同时,切实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的贵某某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鉴于其认罪悔罪,并主动捐献血浆,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该案获评全省诉源治理专题优秀案件。为有效防止新冠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第一时间联合相关部门对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开展检查,推动建立应急机制。深入开展组团联企三服务活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院领导实地走访挂联企业12次,既协调解决防疫物资、贷款紧缺等难题,又宣传惠企政策,为落实六稳”“六保提供检察助力。 

  推进平安建设维稳战。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涉众涉网、食品药品、黄赌毒等犯罪。全年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213287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48192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66107人,不捕率35.8%;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584883人,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39058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41194人,不诉率24.9 %。严格落实平安稳定责任,在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刑事犯罪时,坚持案件审查、追赃挽损、风险防控三同步,确保三效果有机统一。全力保障村社组织换届工作,通过优化协作机制、审核内容、工作流程,严把审核内容关,共组织审核村社换届两委人选4000余人次,参与联合会商10余次。 

  决战扫黑除恶收官战。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年,区检察院严格落实两个坚决,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办案质效,提前实现两个清零目标。结合十大专项行动,推动源头把控,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积极参与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对近五年办理的串通招投标等案件进行梳理和回头看。深入开展守护美丽大花园专项检察行动,针对砂场未经用地审批非法占有农用地等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及4个乡镇街道发出检察建议,及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针对在履职中发现的酒吧、歌厅等娱乐场所管理漏洞,依法向相关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 

  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战。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主动履行检察职责,积极保护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年办理涉企案件1829人,其中立案监督的衢州凯泰公司合法权益受损一案,为企业止损人民币3亿元,及时挽救了该公司。针对非公经济领域刑事案件及非法集资犯罪频发现象开展类案分析研究,形成《柯城检察非公经济领域刑事检察专题报告》《非法集资犯罪频发应高度关注——柯城区检察院近三年办理非法集资类案件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推动矛盾化解治理战。落实司法为民理念,充分运用三个一模式规范办理信访事项,坚持一周一会商、一访一档案、一案一督办,加快信访件流转,跟踪信访件处理,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制,尽力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创建检蓝工作室,与柯城区兰花热线工作室合作,在办理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矛盾突出的刑事案件中,发挥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中的中立优势,当好老娘舅,保障赔偿和解的自愿、公平。加大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力度,全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5万元,涉及贫困人员8人,彰显司法温情和为民情怀。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对不支持申诉的案件,做好释法说理,促进息诉罢访。全面推行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宣告制度,举办听证会8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42人次参与听证讨论,有力助推诉源治理。 

  二、牢记监督使命,充分履职尽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强化法律监督意识,持续抓好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全年共立案监督812人,追诉漏犯17人,追捕6,其中4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6份。强化刑事执行检察,会同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会签《柯城区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各单位之间衔接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畅开展。着力整治执法不规范问题,开展超期羁押、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等专项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注重培育精品案件意识,在办理黄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中,发现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叶某某合同诈骗犯罪,后叶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该案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坚持实体违法监督与程序违法监督相结合,对人、对事监督并重,形成多元化监督格局。针对虚假诉讼损害社会诚信问题,与公安、法院、司法各家密切协作,开展打击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全年共受理各类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2件,审查后向区法院发出虚假诉讼类再审检察建议11件,均获改判。其中,办理黄某某与颜某某等五人的民间借贷案时,充分运用侦查思维,查明涉案的1200万元借款系借贷双方恶意串通,不仅成功办出虚假诉讼案件,还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4人。强化对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执行监督类案检察建议3份,对2起执行难度大、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腾房案件进行现场执行监督。以规范诉讼程序为目的,深化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监督,发出检察建议3份,共同维护司法公信。   

  抓实行政诉讼监督。切实发挥行政检察既维护司法公正,又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共办理行政诉讼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各类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0件。推进依法行政,与相关行政部门制定《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行政非诉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强化行政执法、行政诉讼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完善联席会议、线索双向移送、检察建议备案审查与跟踪落实等协作机制。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件,取得良好效果。精品案件办理取得历史性突破,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成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备选的典型案例。 

  履行公益保护使命。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份,被监督行政机关均在回复期内采纳并整改,其中10件被省检察院审定为重大案件。履职时注重结合社会综合治理,以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建立多方参与、协同共治的磋商会议机制,促进多职能部门综合施策。针对餐饮店在外卖平台超范围经营、未依法登记网络销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通过诉前磋商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规范管理。积极稳妥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从英雄烈士保护和文物保护领域入手,针对辖区内八烈士墓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以及未经批准的工程建设损害文物本体等问题,分别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落实整改。推动引领性工作开展,以点带面提高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办理的二战文物——国民政府空军第十三总站新塘山石室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获《浙江法制报》头版整版报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公益诉讼三周年省级精品案例。 

  用心做好未检工作。坚持以尽最大努力挽救每一位涉罪未成年人为目标,全年共办结的未成年人犯罪58人中,未逮捕50人、不起诉27人,非羁押率和非刑罚率高于普通刑事犯罪50.41%21.61%。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恶性犯罪,依法从严从快逮捕、起诉7人。多渠道加强涉未成年人的法律监督,追捕1人、立案监督1人、撤案监督9人。针对未成年人群居宾馆实施多起犯罪的情况,发送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旅馆业留宿未成年人的各项制度。积极落实观护帮教,联合区人社局等7家单位出台《青鸟之翼未成年人社会综合帮扶机制》,督促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公益服务、法治学习。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全年开展法治讲座10场,利用线上、线下互动的方式参与学校法治课堂为学生答疑解惑,向全区中小学发放精品法治网课。 

  协力推进反腐工作。坚持配合是政治要求、制约是法定责任,加强与区监察委工作衔接,联合出台《关于职务犯罪案件依法移送审查起诉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全年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务犯罪案件68人,其中张某某贪污案被评为2020年度全省职务犯罪检察精品案例。积极稳妥履行14个罪名侦查职责,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12人。 

  三、紧扣转型发展,着力改革创新积蓄检察发展动力 

  不断落细落实司法责任。以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坚持细处着眼、实处着手,加强司法理念教育和素质养成。以“1+1+1”的人员架构完善办案组织,配齐配强一线办案力量。以建立案件起诉前备案审查和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廉政风险防控、案件流程监控等机制运行狠抓办案质量,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司法责任制得以高效运作。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注重实践探索,制定出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工作规范与监督细则》《关于部分常见罪名量刑的会议纪要》,全面规范开展认罪认罚量刑工作。全年办理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为87.9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08%。积极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黑恶案件中的运用,办理的翁某某等10人套路贷犯罪案成为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第一起全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开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公诉案件分流机制研究被省检察院立项为重点课题,并在全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上作经验介绍。 

  强化检察公共产品供给。深化检察环节最多跑一地改革,按照服从大局、统分结合、融合发展的要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区矛调中心,对信访事项采取案件化办理。发挥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12309检察热线连接基层治理四平台及政务咨询投诉热线的作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需求。全面推进移动检务平台的运用,实现司法办案从受理到结案全流程重要节点的实时公开,实现点对点的远程申请和办理,为人民群众和诉讼参与人有序参与司法活动提供便捷。 

  四、全面夯实基础,坚持更严更实标准锻造柯检铁军 

  提升队伍政治能力。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引导干警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学深悟透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深化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开展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专题调研,不断完善转型发展思路举措,引领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提升队伍专业素质。紧扣监督能力这个根本保证,从人才培养、激励保障、业绩评价、智慧辅助以及规范化建设等层面,科学构筑队伍素能提升路径体系,全力打造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检察队伍。充分运用浙检大讲堂”“控辩大课堂等网络视频学习教育平台,开展一对一传帮带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司法办案专业化技能。经过努力,办理的精品案件数居衢州市检察系统前列,参加全市检察机关刑事论辩赛表现出色,荣获最佳组织奖、最佳辩手奖等。 

  提升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在被监督中提升干警履职本领。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对审议意见、作出的决定及时研究、认真落实。进一步健全与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对3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组织新入额的检察官、新入职的检察干警参加宪法宣誓仪式。自觉接受法院、公安、监察委监督制约。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发送检察工作资讯141篇。通过柯城检察微信公众号和正义网、浙江法制报等媒体发布新闻信息370余条。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并存的大变局中,我们深知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紧紧依靠的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是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理解、关心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仍然在路上,深切地感受到区委、区人大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但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特别是在满足群众高标准需求的优质检察服务上还需深入探索。二是案件质效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与办案监督求极致的标准还有距离。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职业化水平还不适应新时代检察实践要求,招才、引才、留才、用才还需进一步探索。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不断改进、全力解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建党一百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区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牢牢把握省市区委十四五时期的发展目标,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深入开展三服务”“四个年活动,推进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稳进、深化落实、持续提升,全面保障市委区委发展大局。紧扣区委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的目标定位,在保障重大项目、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生态宜居等方面,激发法律体检志愿服务、派驻园区检察官办公室等载体效能,以检察一域服务发展全局。认真落实区委《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积极找准服务大局着力点,筹划履行好六稳”“六保重要使命。务实创新融入基层治理,紧扣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依托12309入驻矛调中心契机,探索推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注重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和犯罪预防,以求极致精神做实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释法说理等工作,把少捕慎诉慎押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协调、深入推进、持续打造,开创新时代检察工作新局面。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协调发展四大检察,全面推进十大业务。始终把检察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检察侦查、立案监督、抗诉以及公益诉讼起诉等核心刚性业务,把牢-件比这一质量评价标准,增强社会对检察工作的认同度和获得感。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深入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监检衔接,依法惩治职务犯罪。突出办好生态环境和食药领域公益损害案件,规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办理新领域公益损害案件。着力服务民营经济更好发展,强化民事诉讼精准监督。积极参与区域社会治理,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办实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三是坚持严管、深刻教育、持续锤炼,用全面从严治党凝聚检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关键少数,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的主基调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以提升检察机关核心战斗力为目标,持续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检察队伍践行法治、引领法治实践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推动政治、业务双过硬,对标模范检察机关,更高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坚持用政治引领、素能建设培育检察力量,完善考评机制、办案组织建设,依托刑辩课堂、青年之家等平台丰富检察文化提振队伍精气神。 

  各位代表,成绩属于过去,新的一年仍任重道远!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新时代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两个清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制定的阶段性目标——线索清零和检察环节涉黑恶案件的起诉清零。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从而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其他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生效行政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针对行政诉讼案件得不到实体审理、行政争议得不到实质化解等群众反应强烈的程序空转问题,如行政裁判确有错误或被驳回起诉,但当事人诉求有合理合法部分的,检察机关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行政公益诉讼:根据20177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 

  “1+1+1”人员架构:由1名员额检察官、1名检察官助理、1名司法雇员组成的检察官办案组。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量刑建议采纳率:指检察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前,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和认罪态度等要素,向法院提出适用刑罚的建议。法院采纳量刑建议人数占同期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中提出量刑建议人数的百分比即为量刑建议采纳率。 

  -件比:指当事人的一个案子,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数之对比,是一组反映办案质效的司法统计新的极简指标。同一个案子,在诉讼中生成的件数越多,意味着经历的办案环节越多、办理的时间越长,当事人越不满意。也就是说,-件比越小,人民群众尤其是当事人的感受就越好。最好是一个案子进入司法程序后一次性案结事了,-件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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