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工作报告
2019年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4-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421日在衢州市柯城区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恩强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年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1433”战略体系和区委两创强区、两美富民战略部署,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工作,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全面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持续推进自身转型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在护航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上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抓好平安维稳工作。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涉众涉网、食药、黄赌毒等犯罪2019年共受理审查逮捕287453人,审结287438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14301人,受理审查起诉8171153人,审结778116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596940人,同比增长5.9%。严格落实平安稳定责任,坚持案件审查、追赃挽损、风险防控三同步,办理了一批重大案件,依法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1618人,起诉1117人。积极推进电信网络诈骗、涉众型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的办理,防控各类风险。

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履行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态度坚决、依法办事,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完善多方会商、提前介入机制提升办案质效。自2018年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办理涉黑恶案件1289人,其中比较典型的有:以蒋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余清男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翁建辉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等案件。摸排深挖线索,坚决除恶务尽。重点对操纵破坏基层选举、非法采矿、高利放贷、经营黄赌毒等案件摸排,从中发现线索并追诉漏犯。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健全工作机制,涉黑恶犯罪案件必审保护伞线索,通过留痕倒逼严审细查,共向纪委、监委、公安等移送线索19条。

服务保障最优营商环境。立足检察监督主责主业,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坚决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违法犯罪,依法起诉4182人。慎重办理企业人员犯罪案件,依法对1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防止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现象发生。注重对企业知识产权等的司法保护,以帮助非公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为目标,进一步净化企业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加强检企互动,实施挂点联系企业制度,开展送法入企、以案释法、法律咨询等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推进诉源治理。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在打造最优基层治理城市中发挥检察主力军作用。不断完善检调机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少捕慎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在提升办案质量同时注重人权保障,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方式强化挽救职能,全年不批准逮捕137人,不捕率为31.3%,不起诉179217人,占比18.6%,同比增长33.1%。重视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并提出有效建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推进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司法为民理念,规范办理信访案件,每访必录,全程留痕,件件回复,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强化首办责任制,提高初信初访化解率,尽力促进从源头治理矛盾纠纷。积极办理司法救助和刑事申诉案件,彰显司法关怀,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其中8件已救助成功,申请人全部作出息诉息访承诺。

一年来,我们聚焦聚力监督主业,在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上展现新作为。

做优刑事检察。强化侦查监督,坚持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并重,在监督中深化检警协作,促进侦查机关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全年立案监督判处一年以上有期徒刑14人,追诉漏犯10人,以纠违为手段督促侦查机关规范办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并及时跟踪督查。强化审判监督,认真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完善裁判文书内部交叉审查、检察官联席会议研判机制,正确履行监督职责,提出刑事抗诉3件3人。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巡回检察,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检察建议书8份,监督收监执行3人。强化与纪监委的协作配合,合力推进反腐,对重大复杂案件依法提前介入,严把审查关,认真履行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审查起诉职责,办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6人。

做强民事检察。以查处虚假诉讼为切入点,加强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办结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8件,涉及虚假诉讼案件7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诈骗犯罪案件线索7件。以规范诉讼程序为目的,着力开展诉讼程序违法行为监督。通过一案多查有效拓宽案源,针对送达程序等问题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3份。针对法院执行方面的问题,办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件9件,向区法院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被采纳。通过现场监督主动参与一些影响大、关注度高的案件,促进法院执行活动规范有序。注重打造精品案例,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法治引领作用,我院办理的一民事监督案件获评全省精品案件。

做实行政检察。切实履行行政检察职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办理各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大力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着力解决行政处罚不落地问题。以排查行政机关应予执行而未执行的情况为切入口,通过开展小专项监督,督促交警部门开展查获案件未结案、已作出处罚决定未执行双清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催缴罚款30余万元;督促乡镇街道执行生效裁定,拆除违章建筑1543平方米。积极履职加强行政审判程序监督,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份,并以类案形式启动监督程序,使监督形式从个案纠正类案监督延伸,实现办理一批案件、规范一个领域的监督效果。

做好公益诉讼。聚焦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大领域,全面履行职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监督实现了四大领域全履盖,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外领域案件办理上实现突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4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单独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关注环保重点,针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问题,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关注食品药品安全,主动沟通汇聚执法合力,针对保健品市场乱象向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针对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通道、私拉电线充电等消防隐患问题,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该建议引起区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柯城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并在全区范围开展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效果,获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坚持双赢多赢共赢,注重把问题解决在诉前,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同时通过个案办理推动行业整治,以点带面提高办案质效,违法砂场专项整治等监督案件多次获得市、区主要领导肯定,诉前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达100%。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诉讼请求全部得到实现。

一年来,我们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落实好省、市委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19年,浙江省委、衢州市委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新时期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区委高度重视意见的贯彻落实,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纳入平安考核和法治浙江考核,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刚性依据和保障。区检察院建立与纪委监察委、公法司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作沟通常态机制,进一步畅通法律监督线索来源、协作渠道,提升法律监督效能,履职环境不断优化。

助力保护生态屏障绿水青山。围绕绿色发展大局,服务保障美丽大花园建设。以回头看提诉讼抓整治等形式,深入开展钱江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如针对信安湖流域反复出现非法捕鱼问题,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督促整改基础上持续跟踪问效,积极与主管部门对接,持续开展现场监督,防止问题反弹。注重运用诉讼的刚性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使受损的环境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修复。推进源头把控,加强综合治理。针对辖区内砂场未经用地审批问题,排查出违法砂场28家,涉及非法占用农用地190余亩,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份,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目前相关整改措施基本落实到位。

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贯彻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司法办案理念,落实未成年人特别保护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各项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916人。严格把握逮捕、起诉条件,依法45名涉罪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21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成立法律体检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法律体检、法治宣传,举办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讲座8场。主动履职,针对校园学习环境、周边交通设施、食品安全等问题展开重点调查,依法向教育、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8份,并督促落实整改。注重运用司法救助等充分体现检察温度,汪某某司法救助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件。

一年来,我们积极顺应转型发展新要求,大力推进检察改革。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实践探索,全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积极担当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更快更好实现公平正义。主动谋划,因地制宜落实每周两班的值班律师制度。规范程序,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在办案中充分尊重和听取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主动与法院就量刑幅度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力求量刑建议更精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比例达80%以上。

积极推进捕诉一体诉讼改革。按照谁捕谁诉要求,实行捕诉一体化,既提高了诉讼效率,也有利于落实办案责任制,有效提高办案质量。检察官更加关注整个案件的证据收集,监督目标着力于侦查活动的合法性,对侦查工作的引领更加具体精准。

积极推进检察指挥中心工作。建设检察指挥中心,推动干警的执法方式从传统的审查理念向侦查理念逐步转变,融入大数据集成优势,大大提升信息化水平,显现出线索集成、协调指挥、抓点赋面等方面的显著作用,促进检察工作更好地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在市院、基层院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指挥系统运作下,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发现检察监督线索386条。办理了电动车飞线充电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监督案件、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监督案,为检察机关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融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大花园,提供很好的抓手,也得到了市人大领导的高度肯定。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本院内设机构改革任务,队伍结构得到优化,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一批年轻骨干勇挑重担。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检察官职权清单,制定检察人员分类考评机制,建立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作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完善案件质量、廉政风险内控机制,案件评查机制进一步强化,案件流程监控进一步明晰。将事实情节认定有误、办案流程不规范、审判监督不到位等情况纳入案件质量信息库,经统一梳理分析后对共性问题开展类案评析,倒逼承办人更加注重办案规范、办案质量。在区委关心下,落实好检察官职业保障待遇,为检察官沉下心办案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探索智慧检察新模式。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实现案卷网上流转、文书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让办案人员少跑腿,智慧检务水平不断提高。改造完成检察指挥中心、庭审指挥系统、网格+检察项目和机房核心设备更新,实施桌面虚拟化云平台管理系统,改造完成检察工作网。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提供档案查借阅、律师阅卷、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全年借阅档案375人次、律师阅卷298人次。

一年来,我们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断锤炼检察队伍。

政治建设求牢固政治立检不放松,把讲政治贯穿落实到队伍建设、职能履行和检察改革全过程各环节。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完善党组决策机制,健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检察委员会学习议事制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中,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把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大任务,以开展党员干部政治学习为抓手,扎扎实实抓好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关键环节,主题教育取得实效。积极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抓细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全年组织宪法宣誓34人次。

务建设求加强实践锻炼,让更多年轻干警投身办案一线。对标检察业务发展要求,查找补齐能力短板充分运用浙检大讲堂”“控辩大课堂”“检察官辩法等网络视频学习教育平台,开展以会代训、正反辩论赛、一对一传帮带等活动,着力提高干警司法办案专业化技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有了提升,《行政公益诉讼起诉裁量标准研究》被列入省院重点调研课题。

内部监督从坚持放权不放任,强化案件质量监管,案件从入口至出口全程网上流转、网上办理,适时跟进案件办理流程监督。抓实案件评查和分析研判,将常规评查和专项评查相结合,及时督促承办检察官提高司法规范水平。针对评查出的问题开展整改和回头看督查,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扎实开展正风肃纪检务督查工作,全年开展正风肃纪检查13次,通报批评9人次。

一年来,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依法主动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

自觉接受党内巡察。201911月,市院党组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开展为期30天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的专项巡察,从党的政治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检察中心工作进行全面政治体检。对我院落实市委、区委战略部署,在扫黑除恶、生态环境检察、打造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院党组正视巡察反馈情况,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逐个销号整改。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对审议意见、作出的决定及时研究、认真落实。全面收集去年两会代表建议,制定详细方案落实整改意见。健全与代表的日常联络机制,邀请代表视察特色工作、观摩司法活动等。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诉案件听庭评议、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调研视察等。认真听取律师意见,虚心接受公安、法院的监督制约,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审查听证会等活动,拓宽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渠道。全年编发检察信息162篇,《检察信息》22期,《检察情况反映》10期,其中有9篇被省院采用,9篇被市院采用,5篇被市人大、区委办采用,检察工作获省院检察长批示3次,市委书记、市长等批示4次,区委书记批示3次。

各位代表,2019年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第二年,区检察院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牵引,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监督提升年、特色检察培育年为抓手,坚守司法为民初心,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推进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我们深知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是区委、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关心、理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工作仍需加强,特别是在满足群众高标准需求的优质检察服务上还需深入探索。二是法律监督力度仍需加大,在畅通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刚性方面还需积极作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还需不断推进。三是依法履职能力仍需提高,个别案件办案质量不高,法律监督理念还需进一步转变,监督本领和斗争精神还需增强,基层基础建设、检察官履职能力、办案质效、执法规范化、智慧检务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四是清廉队伍建设仍需强化,在守住党风廉政底线上还需防微杜渐。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努力加以改进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是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开局之年,也是检察机关抓落实、促跨越的关键一年。区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区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线,深入开展三服务四个年活动,推进检察事业再上新台阶,为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融入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要有新担当。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天职,全力增强服务大局的功能实效,进一步提高站位,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要以更大力度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保每起案件打得准、打得狠,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深化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综合治理工作,力争收官之年有新成效;同时延伸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增强工作联动,拓展治理效果。坚决打好服务保障两手硬两战赢这场硬战,按照《后疫情时期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化解清单》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深入开展黄赌毒等违法犯罪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确保社会面持续稳定,注重研判涉稳风险和舆情信息,从源头上化解处置。以更加有效的举措服务好三大攻坚战,在精准扶贫、消薄攻坚领域深化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能力。坚持惩治与保护两手抓,更有针对性地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深化三服务活动,切实为基层减负。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协作,合力推进清廉柯城建设。

二是践行司法为民,在高水平推进治理现代化上要有新作为。检察机关要把办案力提升作为唯一的根本标准,以思想理念的建设、转变和引领,着力解决影响办案力建设的突出矛盾问题,推进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系统化推进四大检察,积极探索提前介入行政复议调解、虚假诉讼联防联治、公益诉讼诉前协商、起诉必要性审查等工作。把推动诉源治理作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切入点,深化少捕慎诉,积极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协同推进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检察环节有进一步推进和落实。要全面推行检察开庭,把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的办案机制来抓,不断提高运用的类型和比例,推进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坚持依法履职,在推进法律监督全面发展上要有新进展。围绕做硬检察拳头、做强监督主业、做专专业检察、做实检察业务的目标,以更大的力度构建法律监督新布局,着力构建适应四大检察新布局的检察业务工作体系。深化法律监督行动年活动,以深化落实省委、市委《意见》为契机,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进一步完善与其他政法机关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深化检察业务建设年活动,巩固和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成果,全面推进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规范化水平、现代化水平。深化智慧检务提升年活动,完善智慧办案辅助系统,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在监督办案中的应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深化检务公开,推广和应用好浙江检察APP移动服务平台,通过便捷高效的服务产品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四是深化自身建设,在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上要有新形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坚持严字当头,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紧扣队伍建设四化要求,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队伍的治理能力和制度执行力。坚持人才兴检,加强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工作。深化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着力规范司法行为,特别是在司法责任的放权、捕诉一体的集权、认罪认罚从宽的协商新形势下,针对检察官自由裁量权加大、廉政风险上升的情况,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地落实,以放权不放任、集权更严管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督查工作力度,确保公正司法,确保队伍勤政廉政。对检察系统内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刀刃向内,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凡是过去,皆为序章。成绩属于过去,新的一年仍任重道远!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破网打伞:为关系网,为保护伞,即破除黑恶势力的关系网,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根治涉黑涉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

打财断血:斩断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条,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和造血功能,让其无法继续运作,永无可能卷土重来。

四大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新时代检察职能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

虚假诉讼:是指民事案件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从而非法侵占或损害国家、集体、其他公民的财产或权益的诉讼行为。

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权利人申请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生效行政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审查后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

外领域:目前法律确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五大类: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外领域是指存在严重侵害公益、群众反映强烈、普通诉讼又缺乏适格主体,但尚未纳入诉讼范围的其他领域。

行政公益诉讼:根据201771日开始实施的修订后《行政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提起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指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附条件不起诉:指检察机关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依法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及检察机关约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捕诉一体: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推行的一项刑事办案机制改革,对应之前的捕诉分离,整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对检察机关受理管辖的同一起刑事案件,由一个内设机构、一个办案组、一个主办检察官负责到底,统一履行好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

内设机构改革2018124日,中央正式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此次内设机构改革的特点是更加突出专业化建设,实行捕诉一体,按照案件类型重新组建专业化刑事办案机构,更加强化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职能。

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我省2018年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一号示范项目,主要通过跨部门的数据交换、业务协同、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打破信息壁垒,构建政法机关一体化的网上协同办案体系。检察机关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全力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的应用提质扩面。

网格+检察:通过建立网格+检察机制和平台,把法律监督职能融入全科网格和基层治理四平台、政府热线、雪亮工程以及城市大脑等社会治理信息系统,从中实时获取监督线索,对相关违法问题和事项及时监督纠正,并协同有关部门对类案问题和系统性风险开展排查整治,共同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

 检务公开
检察长致辞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检务指南
 扫描关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新闻客户端二维码
新闻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406号 邮编:324000 举报电话:12309
版权所有: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