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柯城区检察院召开2021年检委会第一次专题学习会议,专题解读学习最高检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本次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周红梁主持,检委会委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前,各检委会委员对指导性案例进行了自学;会上,第二检察部副主任胡寒进一步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十五批指导性案例。本次指导案例为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重大责任事故谎报安全事故等安全生产案例。相关指导性案例均为近年来发生于全国各地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强化检察监督、积极履行职责,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周红梁检察长强调,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检委会要定期组织办案有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性案例等重要内容的学习,确保检委会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检委会议事决策能力。
一要提高学习意识,端正学习态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检察职能的转型,检察机关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学习,紧跟时代主流,才能从容应对各类疑难案件。
二要强化学习作用,统筹学习内容。
组织专题学习是检委会职能的重要一环,通过定期召开检委会,由检委会委员带头学,推动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从而提升全院干警的业务素能和办案水平。
三要创新学习方式,保证学习效果。
在今后的学习中,可将列席人员扩大至相关部门员额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不断创新学习形式,切实增强学习效果。同时,在学习相关法律规范、指导性案例后,要将先进经验和理念运用到检察办案实践中,切实提升本院检察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