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由柯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吴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这是柯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聋哑被告人适用刑拘直诉的案件。
经审理查明:今年7月至9月间,被告人吴某某因生活拮据,先后三次在超市盗窃洗发水等生活用品,价值700余元。因吴某某归案后认罪认罚,又系初犯,公安机关遂对其适用刑拘直诉机制。该案从被刑事拘留到刑事判决仅历时30天,开庭判决的当天吴某某即刑满释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
从今年5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刑拘直诉办理机制以来,柯城区院已办理该类轻刑案件16件24人。该类案件的依法快速办理,系柯城区院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主动与公安、法院对接,在衔接认罪认罚速裁程序方面所作的有益尝试。
一是重视统筹谋划,出台规定提效率。针对轻刑案件羁押期限较长、非羁押状态不能保证诉讼等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柯城区院在今年4月探索建立刑拘直诉机制。由分管副检察长统筹指导,充分研判在案件受理、人员交接、系统流转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拟制出详细的规定。5月15日会同公安、法院联合出台了《关于试行刑拘直诉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了公安机关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无争议且犯罪嫌疑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不变更强制措施,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规定》指出要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对已经被刑事拘留又无逮捕必要,或者依照法律可捕可不捕的犯罪嫌疑人,不经审查逮捕环节,在法定的拘留期限内完成侦查、起诉、判决、执行工作。
二是加强检警沟通,达成共识聚合力。个案办理过程中,柯城区院检察官办公室与辖区内的三个公安分局办案部门保持实时沟通,及时掌握案件的办理进度。 在保障审判、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对个案可能出现的信息互通、流转交接程序、时间节点等具体问题进行预判、沟通,并达成共识。 在吴某某盗窃一案中,因检警及时沟通,柯城区院公诉部在受理案件前,提前掌握了吴某某系聋哑人的特殊情况,及时制定工作计划,预先联系手语翻译人员同步跟进,确保了审查起诉工作的高效、顺畅。
三是注重内部协作,无缝衔接强保障。柯城区院制定详细的工作衔接预案,明确各部门分工,通力协作,确保了案件移送工作顺利完成。 公安机关移送当日,案管部及时录入系统,于当日顺利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告知及强制措施的办理手续。同时,案管部配足警力,全程参与移交、受理,强制措施环节,为办案提供良好的检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