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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区检察院“三个《办法》”强化检察执纪规范司法行为
时间:2015-04-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柯城区院纪检组会同政治处对3名拟任助理检察员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测试。为深入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柯城区院根据新常态下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检察执纪工作,先后制定了三个《办法》,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一是制定《提拔任用任前廉政知识测试暂行办法》。知之深切,方能行之自觉。《办法》规定凡拟提拔任用的中层领导干部和拟任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必须先进行廉政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在85分及以上者方可任用。关口前移,潜移默化,先上紧发条,再提拔任用,成检察干部提拔晋升为新常态,深知党的纪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为规范司法夯实打牢基础。

二是制定《廉政谈话实施办法》。从加强党风、检风廉政建设和关心、提醒、教育、保护检察人员出发,针对在执法办案和落实工作中出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大小,分别进行日常谈话、任前谈话、提醒教育谈话和诫勉谈话,运用谈话的方式及时“扯扯衣襟、拉拉袖子”进行提醒教育、诫勉纠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

三是制定《执纪问责办法》。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办法》规范了执纪问责方式和执纪问责程序,对内设各部门和全体检察人员违反政治纪律、办案纪律与程序、保密纪律、廉政纪律、工作作风与效能、道德风尚等52种情形的进行严肃执纪问责,使铁规禁令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牢固树立敬畏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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