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警惕!见“材”起意,有人专挑正装修的店铺下手
时间:2025-02-08  作者:詹丹凤 徐飞霞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装修的漫长过程中,业主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财力,然而一些看似不起眼的物品,却可能成为小偷的作案目标。近日,由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郑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新买的电线怎么就不见了?”衢州市市区多个装修店铺内内怪事频发,多家店主发现在装修的店面内的电线丢失了。令人意外的是,一家家小小、杂乱还在装修的店铺,竟被犯罪分子盯上,成为他们的“生财之地”。郑某某衢州柯城人,2023年7月的一天傍晚,生活拮据的他在街上闲逛,发现一家正在装修店铺,其中散落的一些装修材料让他起了歹念,想着其中的电线比较值钱,作案目标小不易察觉,且房内又无监控不易被发现,遂当晚就趁四下无人实施盗窃行为,第二日早晨将其卖给市区的流动摊贩。

初尝甜头后的郑某某竟将正在装修的店铺作为自己的“战场”,在2023年7月至2024年7月期间,以类似的作案手法,窜至衢州市市区多次在装修店铺内实施盗窃行为。经鉴定,被盗电线共计价值人民币1964元。

经审查认为,被告人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已构成盗窃罪。为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根据案件的具体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及造成的社会危害后果,2024年10月18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郑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1月5日,柯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不少犯罪分子把目标瞄准了正在装修的店铺,广大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做好防盗措施,切勿因为不在内居住疏于防范,给窃贼可乘之机。那些认为装修房屋内的财物缺少防盗措施,不易被人查获的人,不要被金钱蒙蔽了眼睛,走上犯罪道路,仔细想想,1964元和十个月的有期徒刑,法律始终是不应触碰的底线!同时也特别提醒废品收购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坚守法律底线,切不可收购来历不明的电缆、金属等物品,可能无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检务公开
检察长致辞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检务指南
 扫描关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新闻客户端二维码
新闻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406号 邮编:324000 举报电话:12309
版权所有: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