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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意“跑分”实则“黑吃黑” 9人获利不成反获刑
时间:2024-01-30  作者:黄王振 胡芯媛  新闻来源:  【字号: | |

假意出借银行卡给他人“跑分”,等诈骗款一到账,就截胡转账分赃,自以为找到一条“黑吃黑”的生财之道,结果聪明反被聪明误,获利不成反获刑。近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假意“跑分”,实则“黑吃黑”的案件。

  “跑分”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利用自己的银行卡或者微信、支付宝等合法的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代收款、走流水、过账,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从而将电信网络诈骗或网络赌博中的赃款分流洗白,从中赚取佣金的犯罪行为。简而言之,就是为诈骗团伙或网络赌博团伙“洗钱”。“跑分”操作简单且能快速获利,犯罪分子也经常以“很简单,只要帮忙走个账就能赚快钱,无风险、无成本”等话术诱骗他人。

  202210月的一天,王某在上网时看到“跑分”广告,便动起了歪心思,打算假装配合“跑分”,出借银行卡,等钱到账后就将卡内资金偷偷转走,让跑分团伙吃“哑巴亏”,“反正那些钱也不干净,就算转走了,他们也不敢报警”。

  于是,王某当晚就召集了兰某、魏某等9个“狐朋狗友”,共同商议此事,几人一拍即合,随即进行了详细的分工:由兰某提供银行卡,事先将该银行卡绑定在魏某的手机上,魏某负责将转进该银行卡的钱截胡转走,其余人员负责在外等候,伺机“解救”同伴。

  次日,王某带着兰某一同前往与上家约定好的衢州某宾馆房间,兰某假意将银行卡、手机等提供给上家。魏某则在楼下的车内等候,待上家的钱款到账后,魏某立即通过收款二维码、POS机等将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出。待资金被转出2万余元后,王某就发消息通知守在门外的同伴进来“抢人”,随即门外的团伙人员一股脑全部冲进房间。上家看到房间里乌压压突然进来这么多人,还以为是有人来查,他害怕“跑分”的事情败露,慌忙之中把自己的手机从十几楼的窗户扔了出去,试图“毁尸灭迹”。

  王某、兰某跟同伴们离开了房间,随后将通过“黑吃黑”手段获得的2万余元分赃挥霍。

  王某等人认为“跑分”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即使钱被转走,“跑分”团伙也不会报案,只能吃哑巴亏,这种赚钱路子没有风险来钱还快。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本案很快案发,王某等9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以盗窃罪对该9人提起公诉。

  近日,王某等9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0000元至2000元不等。

检察官提醒:

  现实生活中,有人容易被“兼职”“低风险”“高收益”等话术欺骗、利诱,为赚快钱、走捷径,最终陷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还有人可能会认为自己只是将银行卡借给或出售给他人使用,没有直接参与违法犯罪,就与自己无关,这种想法过于天真。银行卡与个人信息深度绑定,如果随意交给他人使用,轻则影响个人财产安全和征信记录,重则被诈骗分子利用,涉嫌犯罪。更不能为了贪取不义之财,明知违法还将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

  同样,以“黑吃黑”的方式窃取诈骗赃款也会构成犯罪。财产犯罪并不限定相关财物的性质必须是他人合法占有,即使是赃款赃物,也可以作为盗窃罪的对象,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遵纪守法、脚踏实地,方能走出光明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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