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 | 正义网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聚焦
住豪宅、戴名表、开豪车 假“大款” 骗得500多万元被判刑
时间:2023-12-19  作者:杜依宁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有人勤恳工作获取合法报酬,有人靠着包装自己和巧舌如簧,骗取他人财物。12月5日,由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华某因犯诈骗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8.5万元

  被告人华某身无长物,没有正经职业,但胜在能拿捏人心理,会自我包装。从2018年开始,他先后在江苏、金华、衢州等地的租赁有限公司租车,所租车辆都是宝马、奔驰、奥迪等,均是豪车。因为衣着光鲜、佩戴名表、派头十足,租车行的老板都被外表所迷惑,感觉他是一位有钱人。而且由于他的租车费用都按时打款的,租车行也非常信任他。后经调查,他是通过转租赚取差价的方式来支付租车费的。

  来到衢州后,华某先是租赁了衢州某高档小区的房子,谎称自己是某集团公司在衢州的营销老总,平时承包工程来做。他通过频繁更换小区租住,向他人吹嘘名下多套房产,甚至伪造房地产转让合同,将自己的名字套入后骗取他人信任。

  有了上述虚假资产的加持和包装,华某开始结交社会人员,大多数是有一定积蓄的女性。接着,通过赠送小件奢侈品以获取对方信任,又以投资需要、房子被法院查封需要交保证金、帮忙低价买到法拍二手车、在澳门投资、奢侈品生意资金周转、帮忙处理纠纷等理由,先后骗取8人转款共计500余万元。

  华某将该笔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保姆费、高额消费、租房、租车等,直至挥霍殆尽。经查询,华某名下根本无任何固定资产、其本人也无任何固定职业和经济能力。最终,华某自愿认罪认罚,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


 检务公开
检察长致辞
领导介绍
机构设置
检务指南
 扫描关注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新闻客户端二维码
新闻客户端二维码
 友情链接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双港路406号 邮编:324000 举报电话:12309
版权所有: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