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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理论考试“包过”?组织他人考试作弊被起诉
时间:2023-07-05  作者:杜依宁 胡芯媛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科一科四包通过!”为了赚取外快,三名驾校教练企图帮助学员作弊通过机动车驾驶证理论考试。2023年6月26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人以组织考试作弊罪提起公诉。

2022年7月,衢州的老徐申请报考机动车驾照,文化程度不高的老徐担心通过不了科目一理论考试,经人介绍认识了“包过驾考”的驾校教练郑某,以6000元的价格商定科目一考试的包过费,并约定通过后付款。郑某联系了听说有考试作弊门路的驾校教练王甲,王甲又联系了有作弊设备的驾校教练王乙,约定好帮助老徐考试作弊的时间。

考试当天,老徐按约定抵达考试考场附近与王乙碰头,在王乙的轿车车上为老徐安装好作弊设备,并向老徐传授作弊方法。一切准备就绪后,老徐带着作弊设备,心怀忐忑地走进考场。谁知考试刚开始不久,就被巡考考官当场发现并报警处理。

经查,2022年2月至8月,郑某、王甲、王乙三人共组织介绍3名考生参加驾驶理论科目作弊。

郑某、王甲、王乙三人在法律规定的机动车驾驶考试中,积极为参考人员考试作弊牵线搭桥、提供作弊设备、协助作弊事宜,其行为依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2023年6月26日,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人以组织考试作弊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机动车驾驶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驾考的目的在于教授驾驶人安全文明出行知识。驾考人员以作弊方式侥幸通过考试,不仅违背了考试的公平性,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同时增加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危急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作为驾考从业者,应坚持职业操守,督促学员掌握驾驶理论知识。机动车驾驶人要认真参加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确保自身掌握过硬驾驶理论和技术,有效降低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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