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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首例!一男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提起公诉
时间:2021-07-07  作者:汪钧  新闻来源:  【字号: | |

“别扔了!别扔了!”老陈害怕地向上喊着。这天,老陈带着老伴及3岁不到的孙子出单元楼散步。刚走出单元门,就发现天下着小雨,便后退了一步。老陈万万没想到,就是这一步,让他们三人躲过了一场“从天而降”的灾难。

老陈刚退了一步,就有木板从楼上掉在了楼梯口。老陈见此,就往上喊了几句,但是仍有木板从楼上扔出。老陈赶紧跑上楼,发现系4楼业主的父亲方某某在清理装修垃圾时所扔。抛掷现场系人员出入的楼梯口,且前方就是居民通行的道路。案发时有多名人员途径此地,在未设置警戒线和提示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所幸没有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坏。

根据近期的高空抛物知识宣传我们可以知道,从4楼抛下一个60克的鸡蛋能致人头部起肿包,方某某从3楼到4楼转角处,即8米高的建筑物抛掷重达695克至1135克不等的木板,危害性有多大。

案发后,方某某对老陈进行了赔礼道歉,取得了老陈的谅解。

2021年6月11 日,柯城区检察院依法对方某某高空抛物案提起公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衢州市首例高空抛物罪案。

《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柯城区院迅速派员提前介入,围绕新罪名的构成要求,从如何明确行为危害性、明确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方面提出引导侦查意见。柯城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开展了自行补充侦查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就相关问题请教专家等,又对该抛掷行为的物理致害性进一步做了调查取证。最终,通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方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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