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某村的小文因女儿重病生活困难无奈捞了“偏门”,从网上寻找买家买卖证件。然而刚卖了一张假身份证和从业资格证,就被公安机关查获。2017年3月小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小文后悔不已,发誓不再干这行,好好在家照顾女儿。
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小文的丈夫朱某是一家企业员工。妻子小文被判刑后,朱某并未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觉得“刻章”是一门来钱很快的手艺,恰巧其湖南老家的一个老乡老刘向转让整套刻章设备,就花费一千多元接下了这个“盘子”。
起初朱某没有什么生意,但在老刘的推广介绍下逐渐越做越大。客户需要什么,他就做什么,不管是印章、证件,只要能赚钱他都接。小文多次劝阻,可朱某不以为然,认为事情并没有小文说的那么严重,即使被抓也不会被重判。
私刻印章数量大、涉猎广
“生意”的红火必然引来周围的关注。2018年8月,朱某的“生意”被群众举报。民警到其租住的房屋搜查时,发现各类国家机关印章400余枚,包括衢州各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公章、省内外各地人民政府及行政机关的公章,甚至还有“农业部人事劳动司”等带有国务院组成部门字样的公章;各类结婚证、离婚证、专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户口簿等国家机关证件290余本,各类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390余枚,涉猎范围之广、数量之大令人惊奇。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案发后,朱某就潜逃回了湖南老家,终在2020年7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承办检察官认为扣押的国家机关印章数量庞大,涉及国务院、省市县行政部门、司法部门等各种领域,综合认定应当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好高骛远,就想着不劳而获,让我走向了歧途,在潜逃的一年多时间里,我每天十分恐慌,我认罪认罚。”最终,被告人朱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亦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朱某因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判处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检察官提醒:印章和证件作为社会一定领域实行管理的重要凭证和手段,是发文机关职权的象征,是确认效力的凭证。而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印章,企事业单位印章一旦流入社会,会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损害党政机关的公信力,侵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任何私刻印章、伪造证件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