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用30元现金跟烤饼摊老板兑换微信零钱,趁老板不注意,竟从老板微信中转走2000元。11月23日,戴某因涉嫌盗窃罪,移送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戴某今年36岁,2018年10月14日,戴某打滴滴到了衢州市柯城区凯旋南路附近,支付滴滴费用时,发现自己微信余额不足,见路边正好有一烤饼摊,遂上前跟老板沟通希望用30元现金跟老板换取微信零钱。烤饼摊老板王阿姨,今年快60岁了,因为现在太多年轻人不带现金,所以让自己儿子给自己申请了微信,开通了微信收款功能,自己却不太会使用微信。王阿姨听到戴某的请求后,她二话不说便答应了,朴实的王阿姨将手机递给了戴某,让其自己操作。戴某拿过手机后,发现微信中竟有3000多元,戴某见老板忙着做烤饼,突然打起了坏主意,他在转账金额中输入了2000元,然后在确认转账后将页面切换到输入支付密码的页面,将手机递给了王阿姨,王阿姨丝毫没有发现异常,爽快地输入了密码。戴某收到转账后递给王某30元现金后立刻逃离了现场。待王阿姨忙空以后查看手机时,才发现自己竟被盗转2000元。王阿姨立刻报了警,侦查机关根据转账记录很快查到了戴某,戴某归案后对自己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其承认在盗转王某2000元后立刻去买了一只二手苹果手机,将赃款挥霍一空。
检察官提醒:电子支付是为了给大家带去便利,并不是为犯罪提供的工具。年轻人不能利用老人们对网络的无知来犯罪,更不能利用他人的善良来满足自己的贪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