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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男子冒充公务员、记者身份合力诈骗企业主
时间:2018-09-15  作者:汤思怡 杜依宁  新闻来源:  【字号: | |

  由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谢某、余某、叶某诈骗案被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他们冒充记者、公务人员等身份行骗,这种“新鲜” 的诈骗方式让被害人始料未及。 

  2018116,谢某冒充江山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江山市某塑胶厂,与老板宋某商量,请他帮忙完成订购报纸任务,老板欣然答应,微信转账给谢某876元,也没有怀疑谢某所说的发票后期会为他补上。 

  从宋某的塑胶厂回来后,谢某电话联系曾经一起共事过的叶某,告知其宋某经营的塑胶厂存在环保问题可以弄到钱,叶某遂联系上余某,三人约定于次日一同前往。第二天上午,余某与叶某分别冒充人民日报社记者、检察系统工作人员,前往被害人宋某经营的家庭工厂,二人声称他们接到群众举报,他们所经营的塑胶厂存在环保问题与安全生产问题,并以工作需要为由对工厂环境进行查看并拍照取证,离开工厂后二人以记者身份向江山市清湖镇政府反映情况。当天下午,宋某夫妇被政府约谈责令停业整改。 

  就在此时,谢某再次出现在宋某夫妇二人面前,告知夫妇二人自己可以在这件事上帮忙协调。他将宋某夫妇和叶某、余某约到了衢州市区某茶楼内详谈,叶某称自己作为媒体人就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宋某夫妇的塑胶厂问题是实质存在的,就应该要曝光。谢某此时就扮演和事佬,要宋某夫妇包个红包给记者,请他通融一下,余某也以检察官的身份相劝,曝光的问题可大可小,就看记者的笔头。三名被告人就这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宋某夫妇心甘情愿掏了1.5万元,由三人均分。 

  宋某夫妇回家后将此事讲给了家人听,家人提醒他,事情太过凑巧,而且三人从头到尾都没有出示过工作证件,建议二人报警。夫妇二人这才向公安机关报案,至此,三人诈骗案发。 

  谢某还供述在同年726日,自己因病不适应被羁押,在医院治疗时,无意间看到小刘通过电视节目“1818黄金眼”寻找她在苏堤被帐幔倒下砸到的目击证人,谢某遂电话联系小刘,假冒目击者身份,以作证需要路费为由,骗取被害人小刘微信转账500元。 

案发后,叶某、余某分别退赔了被害人损失,谢某退赔了被害人部分损失,三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最终,谢某、叶某、余某因犯诈骗罪被柯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叶某、余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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