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是渔民赖以为生的谋生之计,本无可厚非,但如果用禁用的工具和设备非法捕鱼,那就摊上大事了!近日,柯城区院依法批准逮捕首例在衢州市信安湖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
众所周知,信安湖是衢州城市的魅力核心,是美丽衢州建设的一张活名片,其特有的景观魅力称得上是衢州的璀璨明珠,为此衢州市专门出台为信安湖“量身定制”的地方性法规《衢州市信安湖保护条例》。本案犯罪嫌疑人用禁用工具在信安湖上非法捕鱼,不仅触犯了《条例》的规定,也给信安湖的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据悉,自2012年起,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和妻子张某某便驾驶自家船只,携带升压器、电瓶、电触杆等电鱼设备,在衢州市信安湖水域电鱼,直至2018年5月初才被衢州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发现。获知线索后,柯城区院主动介入,深入衢州市水利局详细了解案情及获取相关证据,并建议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衢州市公安局柯山分局城南派出所随后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同年6月29日将案件移交柯城区院审查逮捕。柯城区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钱某某、张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故依法于2018年7月6日对二人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电网捕鱼是一种掠夺性的捕捞方式,是不分品种和大小的灭绝性的捕杀行为,电极所到之处,不论大鱼小鱼全部都会被电晕或电死,被电晕的鱼类即使还存活在湖中,但繁殖能力却大大下降,对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破坏性极大,且操作不当,还会危及操作者及他人的生命,是我国《渔业法》明文禁止的。现如今信安湖流域非法捕鱼现象层出不穷,如何从根本上杜绝非法捕捞行为的出现,保护信安湖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除了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渔民们自觉遵守法规之外,检察机关也将联合水政渔政监察部门一起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努力做好保护信安湖生态环境的后半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