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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毒被查,开车逃离罪加一等
时间:2018-05-18  作者:姜子明 何丹  新闻来源:  【字号: | |

  因沉迷吸毒被他人举报,被民警查获以后,又驾车逃离现场。近日,张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年35岁的张某某是衢州本地人。平时张某某喜欢结交社会上各式各样的朋友,但是也因此染上了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 

  一天,张某某来到其朋友胡某的店里玩。期间,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前来检查。张某某因做贼心虚,为逃避处罚,从胡某尿液中分得一部分,冒充自己的尿液接受民警检查。张某某的伎俩被民警一把识破,民警责令张某某自己排尿作为检查的依据。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张某某谎称自己暂时没有尿意,想要到自己的车内喝水。在征得民警的同意后,张某某只身来到自己停在店门口的车内,并随即关闭了车门。民警见张某某迟迟不肯下车,便敲开张某某的车门要求其下车喝水。张某某一面假意应付,一面启动发动机开车逃离。期间,民警因为惯性被汽车带倒,经鉴定,民警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本因只是涉嫌吸毒被民警例行检查,无奈张某某心里有鬼,抗拒正在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并因此导致民警受伤。转瞬间,张某某的行为已从违法升格为犯罪。检察官提醒,日常生活中,遇到民警例行检查,普通民众应当自觉接受民警检查,即便是自己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行为,也不可为了逃避处罚而抗拒、袭击民警,否则就很有可能涉嫌妨害公诉罪,让自己雪上加霜,罪加一等。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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