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佳节KTV内玩音乐,喝“神仙水”助兴消遣之余又出售,犯罪嫌疑人翁某没想到自己会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翁某今年37岁,浙江淳安人,是个搞音乐的自由职业者,辗转各地会所、KTV内帮人“打碟”助兴。2016年,翁某在北京一会所包厢内帮人打碟时,第一次接触了所谓“神仙水”,自己试了一下感觉不错,能够使人兴奋,于是以800元一包的价格向对方购买了七、八包用于吸食。2017年2月11日的元宵佳节,翁某来到衢州神话KTV的VIP包厢内,为一群在包厢内唱歌跳舞的20多岁的年轻男女打碟助兴,嗨了数曲之后,翁某拿出自己的“神仙水”混入可乐中饮用以寻找灵感,同包厢的“丹丹”(化名)见状,也想放松一下,就向翁某询问购买,翁某爽快答应了,先后以2000元每包的价格卖给“丹丹”2包神仙水,供其和朋友一起食用。之后,又以1000元的价格贩卖一包给包厢内另一个女孩子“露露”(化名)。后经群众举报,该KTV内的吸毒人员均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行为。最终,“丹丹”、“露露”因吸毒被行政处罚,翁某则因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被起诉。翁某归案后交代,自己明知“神仙水”是一种毒品而贩卖,是想赚取点差价,补贴家用。经过教育和反思,翁某对自己的行为也深表后悔。
案件警示: 海洛因、冰毒、K粉等常规毒品是大众熟知的毒品种类和名称,而一批身披“华丽外衣”的新型毒品正快速进入毒品流通领域。 “神仙水”、“奶茶”、“开心粉”、“红冰”、“一号胶囊”、“阿拉伯茶”、“浴盐”、“邮票”等,正成为吸毒者的“新宠”。这些新型毒品冠以常规甚至是更为生活化的名号,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寻求刺激、追求快感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很容易被其迷惑,将其作为“娱乐消遣品”,认为这些是无害的助兴物。很多年轻人,经他人邀请后初次吸食,感觉到兴奋、放松,尝到了甜头,慢慢深陷其中无法自拔,成为毒品的俘虏。在如今这个交易频繁、网络发达的时代,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大家获取物品的途径更加多元化,更加快捷方便,物质滥用的方式也越来越多,广大群众尤其是年轻一代更要学会自制自爱,远离陷阱、抵制诱惑,不要以吸毒为风尚和乐趣。很多瘾君子都是从吸毒者演变为以贩养吸的贩毒者,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