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索要19.5万元债务,不惜花5万元重金,雇佣多人千里迢迢绑架他人,这样的奇葩事还是很少见的。主犯虽成功索得65万元,但绑架当天即被警察抓获,他雇佣的三青年男子也先后被抓获和投案。现三位男子已分别被判处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事情还得从八年前说起,江苏的方某和衢州的周某在生意上因19.5万元的货款产生纠纷,虽然之后几年两人还有来往,但这笔账始终没解决。
为了讨要债务,方某于今年6月策划了一出绑架剧。他先许诺以5万元的重金雇佣了梁某、范某等人,然后租了辆商务车。6月5日,他和梁某等四人来到了衢州,住了一晚后,再联系宁某,让他带三四个人过来帮忙。宁某按他的要求叫了阿华、阿超三人,于当天下午驱车来到千里之外的衢州。
6月7日白天,方某安排梁某等人先去周某公司踩点。当晚8时许,周某出了公司大门,方某等人分两辆车先在人行道上将车停好,等周某走近时,梁某、范某身后突袭,捂其嘴巴,推人上车,宁某帮忙抬脚,三人很快将其抬上车。用准备好的头套将其套上,用胶带绑住其手,周某被制服,手机也被摸走,因其求饶称自己有高血压、心脏病,要求将其手解开。上高速后,方某示意给他解绑,并悄悄将其手机丢弃。
第二天清早,周某被他们带到一森林公园。直到下车后,周某才看到方某,“周总,委屈你了啊,我也不想这样的,我带你来就是想把之前的那笔账算一下。”身心疲惫的周某随口说就按十倍来还,见他没诚意,边上的范某、梁某要上来打他,被宁某拦住,威胁称还钱要有诚意,不然就将他从山顶扔下去,周某吓得脸色发白。方某称2009年的19.5万元货款,加上8年利息和讨债开支等,要还65万元,拿钱后就可放人。此时的周某只想花钱消灾,就用方某的手机给其姐姐周会计打电话,让她筹款65万元,一小时后汇款。周会计接到电话,虽然是弟弟的声音,但语气急促,感觉事情蹊跷,拨打弟弟的手机又无法接通。之后又接连收到电话,弟弟催问钱款,还收到了汇款的卡号。于是周会计一边让人筹钱,一边去派出所报了警。
16时40分,在接到绑架电话6小时后,周会计凑足了65万元,将钱汇到了指定账号。方某收到钱后,即去银行取现金,当天取出日限额20万元。当晚方某找了家酒店,安排周某住下,并对其严加看管,准备第二天早上再放他走。
凌晨时分,公安民警赶到,成功解救出周某,方某、梁某被当场抓获,绑架索得的钱款也被扣押。宁某于7月17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查,方某等人均是江苏盱眙人,除方某外,梁某、宁某等人均是90后。宁某是初犯,他因碍于老乡情面,参与了绑架行动,帮忙纠集他人,并用言语威胁被害人。而阿超、阿华等人虽然一同赶到衢州,但没有使用暴力,也未帮助实施非法拘禁。据他们交代,绑架行动中,方某考虑到手机会被定位,另新办了两个号码,并将被害人手机丢弃。
11月24日,由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宁某非法拘禁案,在柯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宁某为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因宁某有自首情节,又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在此案宣判之前,梁某和范某已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和一年四个月的有期徒刑。而另案处理的主犯方某非法拘禁案仍在法院审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