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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简介
时间:2018-05-03  作者:  新闻来源:柯城检察  【字号: | |

    柯城区,这颗光彩夺目的“浙西明珠”,位于钱塘江上游,东接衢江区、西临常山县,南至江山市。柯城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和独特的文化底蕴,旅游资源极为丰富,是人人向往的山水名城。也正因如此,旅游经济成为拉动柯城经济增长的一驾马车。在柯城政治经济发展过程中,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繁荣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柯城区人民检察院于1985年8月成立。1986年4月,设办公室、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1989年,增设控告申诉检察科和经济罪案举报站。1990年9月,增设政工科,同时经济检察科改称为贪污贿赂侦查局。1992年11月,增设监所检察科、驻省一监检察室。1996年,贪污贿赂侦查局改称为反贪污贿赂局,并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调研科。1997年11月,原政工科、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分别改为政治处、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2002年,区划调整后,驻省一监检察室划归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同年6月,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法纪检察科、调研科分别改为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法律政策研究室,增设检察技术科、职务犯罪预防科。2006年,渎职侵权检察科改为反渎职侵权局。2010年,设立花园检察室2017年3月,监察体制改革,原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整体转隶至衢州市柯城区监察委员会2017年8月,内设机构改革,原侦查监督科、公诉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更名为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部;整合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为案件管理部(保留司法警察大队),整合政治处、原监察室职能为政治部,整合办公室、技术科为办公室;设立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检察部。

    20198月,各内设机构的职能分别为:第一检察部(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对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除第二检察部承办案件以外的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提请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重大刑事案件,负责办理同级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第四检察部负责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第五检察部负责办理基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行政申诉案件,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六检察部(挂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牌子)负责受理控告、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申诉和举报工作,承办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公室(挂司法警察大队牌子),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察业务后勤保障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政治部承担干部管理、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等职责。

 检察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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